□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磊
□ 见习记者 刘紫薇
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并公布4736773批次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样品监督抽检结果,检验项目不合格的107064批次……近日,《农村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9-2020)》(以下简称《农村绿皮书》)对外发布,其中披露了我国当前的加工类食品样品监督抽检数据。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日渐完善,对于保障我国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说明,食品安全监管仍有漏洞和盲区,我们仍需要查漏补缺,建立健全消费者友好型食品安全法治生态环境,维护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结果堪忧
超10万批次不合格
河北省沧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驴肉和驴板肠,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食品中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苏省苏州市一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某公司经销的一款进口全麦梳打饼干,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浙江省杭州市一家店铺销售的,标称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款酿造淡口酱油,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
这些通报信息仅是2019年我国加工类食品安全风险的一个缩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通告显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去年共完成并公布4736773批次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样品监督抽检结果,检验项目不合格的107064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26%,较2018年上升了0.28个百分点。
《农村绿皮书》称,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从高到低依次为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量使用,质量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
《农村绿皮书》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共同组织编撰,近日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联合社科文献出版社等共同发布。其中,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清杰负责撰写了“中国食物安全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部分。
根据《农村绿皮书》,我国大宗食品合格率保持基本稳定,其中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五类食品合格率接近100%,最低的合格率也在98.5%。
采访中,周清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合格率的角度看,这样的数据“其实是不错的”,说明我国加工类食品安全整体上在逐步改善,呈稳中向好趋势。但由于我国食品总量基数庞大,即使合格率接近100%,不合格率数值很小,不合格食品数量也不小,这对购买了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来说,受到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加工类食品不合格
主因是微生物污染
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抽检出的被微生物污染食品为25489批次,不合格率为0.54%,在所有的不合格食品中占比达23.8%。
《农村绿皮书》认为,微生物污染是导致加工类食品不合格的首要风险。以肉制品为例,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层面抽检数据表明,微生物污染问题是各种肠类、牛肉干、凤爪等肉制品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
数据显示,2019年不合格的肉制品中,有80%是因为微生物污染问题,即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具体方面含量超标,有超过一半的不合格糕点缘于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周清杰看来,食品抽检使用的菌落总数指标大致反映了食品加工各环节的总体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或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食品抽检时检出的大肠菌群,提示食品被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问题使用是导致加工类食品不合格的另一个风险。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抽检信息显示,共22556批次因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超量使用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48%。
食品添加剂旨在改善食品的品质和色、香、味,或满足食品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之需要,按照国家标准使用不会产生安全风险。“然而,现实中某些生产经营者为牟取私利,在肉制品、糕点、蜜饯、休闲食品、腌制食品、膨化食品等中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成为近些年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个高风险点。”周清杰说。
周清杰研究发现,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的“双超”是加工类食品面临的两个最主要的安全风险因素,重金属污染、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也是我国近年来加工类食品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因素。
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关键在于落地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2015年4月、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正。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农村绿皮书》认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考核监督、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致力于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中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同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提出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共治共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周清杰认为,这是第一份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在中国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2019年年底,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
“以上新制度的出台,无疑有助于促进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进一步优化,但更为重要的是落实。”周清杰说。
采访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法为依,安全取决于法治的发达程度,没有法治就没有食品安全。”
在刘俊海看来,以食品安全法为龙头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组成的规范体系,对于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规范食品企业的经营、增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带动包括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在内的第一产业和相关的食品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还有很多漏洞,主要是监管漏洞,还有食品企业自身的内部治理以及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些盲区。所以我们还是需要查缺补漏,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者友好型的食品安全法治生态环境。”刘俊海说。
《农村绿皮书》认为,对于加工类食品安全主要风险的防范,要从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和明晰野生动物禁食规定几个方面做起。
在周清杰看来,与其过度关注监管体制的安排,我们更应该寻找食品安全风险的源头。“比如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我们可以从市场上进行禁止。但是,农药兽药规范使用,还是要靠我们整个农业生产者长期的科学素养、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的提高。”
“其实,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安全的食品也是生产出来的。如果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没有科学素养,行为规范和法律意识,没有整体素质的提高而把整个食品安全的责任都推给监管部门,那么不管监管部门增加多少编制和仪器设备,都是做不到完全监管的。”周清杰说。
刘俊海认为,除了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作为消费者也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要贪小便宜。自我保护是最有效的保护,要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选食品,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