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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曲阳:村委会擅自批准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被指涉嫌违法

2020-11-01 16:11:08 来源:人民日报有品质的新闻 阅读:

  数十户村民占用自家耕地或者置换来的土地建房,村两委未按照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就擅自允许部分村民开山取土并建房,被村民举报后,村支部书记仅被镇政府给予“警告处分”。

  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了解到,目前举报人对镇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正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数十户占用耕地建房 村支书仅被处分

  河北省曲阳县灵山镇朱家峪村多名村民反映称,在该村,只要交1.5万元便可以在耕地上建房,现在耕地上建房者有70多户,非法侵占耕地百余亩,严重违反土地法规。

  据灵山镇政府调查后答复村民内容:杨庆伟于2012年10月起任朱家裕村党支部副书记,次年起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其上任后朱家裕村46户村民占用自家耕地或者置换来的土地建房,其中有36户村民以村内建设集资款或乱占乱建罚款的名义上交朱家裕村委会45万元。

  灵山镇政府认为,杨庆伟作为村支书,未及时制止上述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经灵山镇党委会议批准,于2019年6月给予杨庆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朱家峪村多名村民反映称,村支书杨庆伟在朱家裕村井儿峪私自挖土5万立方,1500多车,破坏集体土地。

  一份落款为曲阳县灵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10月29日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朱家裕村村两委未按照土地管理要求向灵山镇政府、县原国土资源局履行备案手续,就允许村民在井儿峪开山取土,属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行为,上述行为为灵山镇朱家裕村原经联社主任杨增五在村支书住院期间召集村两委干部会、村民代表会,商议开山取土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经灵山镇党委会议批准,给予杨增五党内警告处分。

  仅仅达到“警告处分”标准?律师解读法律

  但对上述查处结果,村民并不满意。对违法建房一节的说法,村民称并非像镇政府调查的那样只有45户,而是涉及70多户,是有花名册的。对挖土方一节说法,村民们称没有开过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公示,更没有所谓的建厂协作协议,杨增五没有主持过取土会议,更没有通过让村民代表举手表决通过的事情,仅仅处分杨增五,有包庇杨庆伟之嫌。

  上述行为,是否仅仅达到了“警告处分”的标准?就此,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采访了在土地管理法规方面有深入研究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

  赵健律师告诉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该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取土等。

  赵健律师表示,村委会不具有审批宅基地建房的法定职权,如果其擅自批准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并收取各种明目的集资款,则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赵健律师列举出了具体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土地到底能否确权?村民、镇政府说法不一

  村民们还表示,1985年,村委会牵头村民合股,占地460余亩建了4座砖厂,当时约定砖厂如果停了就恢复地貌交还农民耕种,但砖厂停产后,村支书杨庆伟称上级说土地已经变成了建设用地,没有给土地确权,大家四处反映了多年,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注意到,一份时间为2007年5月的曲阳县国土资源局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当时朱家峪村就有3名村民到国土局反映过问题,在“信访人意见”一栏中,3名村民写道:“同意国土资源局调查报告中第一条意见,由朱家裕村委会对该砖厂进行复垦”。

  据知情人给记者提供的一份灵山镇政府针对此事的查处报告显示,针对村民的不断反映,灵山镇政府调查了此事,称砖厂因环保问题被取缔后,经朱家裕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将地块建设为工业园区,并已经向上级部门申请;土地已经于1992年变更土地性质,按照土地确权规定,有纠纷耕地、租用土地、改变使用性质的土地不能确权,鉴于土地历时30多年各户地界已经无法辨认,灵山镇计划利用高速路征地的机会,由县财政出资统一收购200多亩土地,其余土地作为项目备用地,以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现灵山镇已经将计划上报有关县领导。

  但朱家裕村的部分村民对这份报告不认可,认为镇政府对村民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以400多亩土地已经转为建设用地为由不确权,是站不住脚的。村民质疑,当初村里和村民有协议,约定了砖厂不干了之后土地还给村民,但土地后来被转为建设用地,村民们根本不知情,也不知道转为建设用地的补偿款去了哪里。

  对于报告中提到的“各户地界已经无法辨认”一节,村民们称,实际上该地块产权清晰,各户地界清晰,分地账目都有,谁家的地都心中有数。

  尚法新闻(ID:zgsbfzzk)记者了解到,朱家裕村的村民对镇政府处理结果以及曲阳县政府给予的答复均不满,目前正在联系律师,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记者 李海洋)

  来源:https://wap.peopleapp.com/article/rmh16618101/rmh166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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