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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被员工举报造假举报者称只因遭到良心谴责

2021-06-07 16:37:15 来源:南方法治观察网 阅读: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一道重要关口。检测造假,可能会使工程项目用上不合格材料或存在工程质量缺陷,导致工程埋下不可预测的严重隐患。近日,山东省临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就被内部员工举报涉嫌质量检测报告造假。

  网上公开信息显示:临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30日,公司地址位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大山路2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洪利。“我公司成立时,正赶上临港区进行大开发、大改造的好时机,公司张总(张洪利)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占据了临港区各类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95%以上份额。”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临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员工告诉媒体记者。

  据该员工讲:临沂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毫无职业道德可言,根本不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工作,对建设单位与业主毫不负责,检测工作弄虚造假,明目张胆地为工程项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

  前几天,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公司进行抽查后发现我公司存在“钢筋无返弯设备而出具报告,防水卷材4组结果完全一致”等诸多问题。我们公司所承揽的项目工程检测工作,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检测报告造假行为,这种行为给工程项目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因为临沂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不能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公司对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新进检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检测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竞争激烈,降价压价现象普遍,公司片面追求利益,对人员的管理又降低了标准和要求。导致单位技术人员短缺,相关数据报告无法追溯,质量检测报告造假现象日趋严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一)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员工,我的良心受到谴责,因此鼓起勇气向媒体反映公司这种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造假行为。以期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引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的重视,对临沂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测报告造假的行为倒查10年,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员工还透露:临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洪利原为莒南县质量监督站站长,因涉嫌贪污罪被判刑入狱,出狱后注册成立临沂宏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利用担任莒南县质量监督站站长时积累的人脉关系为公司承揽检测业务。

  媒体记者网上检索发现,有关工程检测机构报告造假的新闻屡现报端,相关监管部门对该造假行为的打击也毫不手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消息,2020年,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把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在跟进监督外墙保温材料质量检测时,专项监督组发现55个标段117批次样品的合格率仅为54.7%,同时发现涉嫌伪造变造的质量检测报告27份,涉及标段39个。专项监督组发现,部分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利欲熏心,出售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偷工减料、违规施工,伪造变造质量测评报告,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涉嫌违法犯罪,共有24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行政拘留。其中对黑龙江新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等9名检测机构人员,刑事拘留。

  至于该员工以上举报是否属实?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如何?媒体也将持续关注。

  来源: http://www.fchgjnjc.com/meishi/8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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