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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通”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破解未成年人“黑户”困局

2023-03-28 14:07:11 来源: 阅读:

  “我的孩子落上户口了,能上学了!谢谢检察官、谢谢检察院!”犯罪嫌疑人黄某菊、张某军特意送来锦旗,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同时,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辖区内另外8名未成年人不能落户口问题均得到不同程度解决,该个案妥善办理及类似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全面展示了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推进“一院一品”项目创建进程,“以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作为创建品牌的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了利用“阜政通”大数据平台,府检协同解决辖区内非婚生子无法上户口问题,取得初步成果。

黄某菊、张某军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送来锦旗 刘莉莉摄

  重婚案牵出非婚生子落户问题

  事情源起于一起重婚案。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黄某菊、张某军重婚案时,发现黄某菊前夫因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目前正在监狱服刑。其前夫曾明确表示,同意黄某菊和张某军相互照顾、共同生活。但由于黄某菊、张某军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两人“搭伙过日子”不违法,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儿子如今已九岁,因系非婚生子,按照相关规定,不能上户口、无法接种新冠疫苗、亦不能入学……检察官进一步走访发现,曾受失女之痛的黄某菊多年来精神上饱受折磨,如今又身患心脏病无法劳动……

承办案件检察官到犯罪嫌疑人家中了解情况 刘莉莉摄

  这些问题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和担忧,如何在解决案件的同时化解未成年人“黑户”困局?如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一个个问题萦绕在检察官脑中。在了解黄某菊和前夫有离婚意愿后,检察官帮助他们协调法院、监狱、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与张某军正式办理了结婚手续。随后检察官又协调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行政机关,为张某军和黄某菊的非婚生子做了DNA亲子鉴定。在确认血缘关系无误前提下,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协调,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解决了孩子无法注射新冠疫苗、无法正常入学等问题。在黄某菊一家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进行听证之外,特邀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状况的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经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某菊二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启用“阜政通”筛查未落户儿童

  黄某菊案件依法办结,但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事后组成4个普法宣传小组,专门到两镇、两街道进行“沉浸式”普法宣传;检察官定期跟踪走访黄某菊一家,给孩子送去学习用品。现在的黄某菊、张某军选择自食其力,靠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供孩子上学。黄某菊一家有了稳定的收入,对未来也充满了希望,他们非常感谢检察官给他们一家带来的正确指引与帮助。

  通过解决黄某菊一家的问题,检察官更加明白,辖区内的未成年人“黑户”困局绝不是个例。于是,院党组责成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马上跟进,集中摸排情况,启用“阜政通”平台进行初步筛查,将多方数据、信息进行比对,通过排查找到了其他8名未落户的未成年人。随后协同辖区派出所、乡镇、街道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发现其中2名系被收养儿童,因无正规收养手续无法落户。公安机关关于事实收养儿童落户已有相关规定,即将该儿童DNA信息送“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比对,发现非被拐儿童,可办理户口。据此,检察机关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公安机关已将2名儿童的相关信息送该数据库进行比对;另有4人,因家长对孩子落户等问题不重视或不愿承担鉴定费用,导致该4名适龄儿童未能落户入学,检察官通过上门沟通、释法说理,让监护人主动承担落户费用,现4人均已落户;其余两人情况比较复杂,落户问题正在协调其他部门共同推进中。

检察官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查找办案数据 刘莉莉摄

  “阜政通”是阜新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访、调、立、裁、执”一站式服务。公、检、法、司、行政机关等30余家单位陆续接入平台,使得该平台成为社会治理大数据“集散地”。

  落实“数字检察”形成品牌优势

  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数字检察”部署,在区委及市检察院大力支持下,检察人员深度参与“阜政通”平台网络建设过程,实现了检察机关与“阜政通”在信息共享预设目标、数字建模需求等软硬件建设方面的有效对接。检察官可以登录平台浏览查看线索信息,筛选涉及检察机关管辖的诉讼违法、公益诉讼、营商环境等案件线索,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具备了一定的数据基础。

  检察官通过个案发现非婚生子无法落户的问题,与“阜政通”平台等相关数据比对后发现辖区存在的同类共性问题,进而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释法说理、制发检察建议等多重手段,推动溯源治理,形成了通过大数据检索拓展案源、以数字赋能检察监督、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府检联动共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一体增强的大格局。

  下一步,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一院一品”项目落实工作,逐步形成清河门检察品牌优势。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特色传统,奋力打造具有丰富内涵的区域性、专业性清河门检察“品牌”,以品牌创建带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郑世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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