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试用期内离职引发违约赔偿纠纷 法官称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辞职合法

2025-02-06 10:37:55 来源:网络 阅读:

  试用期内离职要赔违约金吗?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驳回了原告某单位的诉求。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2月,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杨某被聘用为某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试用期6个月。公告同时载明,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杨某入职某单位后,双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约定乙方(杨某)在某单位的某部门工作,合同期限3年;乙方未满服务期而提出解聘本合同的,每少服务一年,则须向甲方赔偿5000元整。

  2024年1月,杨某向某单位提出辞职,当月,某单位同意杨某辞职并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双方解除聘用合同。随后,某单位以杨某违约为由,将其起诉至大足区法院,要求杨某赔偿违约金3万元。

  大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在试用期辞职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内离职需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应属无效。原告因被告在试用期内离职而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实质是基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无效条款而收取违约金,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审理法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辞职,这是完全合法的。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特殊阶段。用人单位借此观察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团队协作等,看是否契合岗位需求;劳动者也能在这段时间深入了解公司文化、工作环境、职业发展空间等,判断这份工作是否适合自己。试用期本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法律充分尊重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说。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注册发布,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华夏法观网无关。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尽快通过本网下面的邮箱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