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都有了 执行却遇阻# 2014年5月,近百名保安和各类社会人员根据被告的指使,有计划、分工合作地围堵了中保酒店。
以所谓的“催收”物业为由,围堵大门、驱赶顾客、对酒店员工施加恐吓和骚扰,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如拉闸,严重破坏了酒店的正常运营秩序。
一直到2015年3月,酒店最终被迫停业。在此期间,酒店业主多次向深圳龙华区警方报警,然而多数报警未能得到有效处理,仅有少数几次有警力出动。
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等犯有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法院裁定三名被告需共同赔偿中保酒店人民币26.75万元。然而,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进行的司法审计鉴定显示,从2014年6月到2017年10月,中保酒店因被围堵干扰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约9000万元。最终判决赔偿微乎其微,且至今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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