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平昌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平昌县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方案》,组织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县疾控中心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监督检查企业44家,出具监督意见书8份,对7家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县卫计监督大队对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健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检测,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是否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等内容重点核查。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岗位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检查发现,大多数用人单位能有效落实职业病防治要求,个别单位存在危害因素告知卡设置不规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指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措施,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