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2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日前公布,长兴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项目成功入选,为全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改革领域唯一入选项目。
作为全省试点,长兴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试点工作于2021年10月启动,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七大环节精准发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闭环管理,为全省电动自行车现代化综合治理提供长兴样本。
结合本地实际,长兴县重点抓好电池生产企业“浙品码”100%赋码、试点推行居民小区集中充停、制定完善锂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体系3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参与建设并率先试点运用“浙江e行在线”,发放全省首批电动自行车“码牌合一”数字化车牌,全县所有蓄电池生产企业、销售及维修单位全部入驻“浙江e行在线”,电动自行车数字化监管进程实现新突破。
据统计,长兴县所有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生产企业已实现100%激光赋码,赋码量达7278万个,发放超12.1万块数字化车牌;开展“浙江e行在线”操作培训20场,参与培训人数达900人次;开展集中置换巡回活动10余场,淘汰置换率达89%,通过“浙江e行在线”置换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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